一般来说辞工要提前一段时间的,这个每个私企有自己的一套规定。一般来说是提前半个月到一个月辞职的。否则如果每个人都说走就走,今天提出辞职,明天就走人的话,会给企业管理带来换乱还有经济损失。
如果你是已经按程序,提前辞职并且已经到期了,老板不给走有两个办法。一个是工资也不要了,直接收拾包袱走人,他不敢拦你的,否则就是非法拘禁,你可以报警的;第二个方法就是你想要回工资再走,那就跟他多协商几次,老板如果再不同意,你就找劳动局讨个说法吧。切记要保留相关的证据,比如你的出勤记录等,要有相关证明才好办。
打劳动局的电话老板最怕劳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