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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杂草是农业生产的一大危害,它一方面与农作物争夺阳光、水分和肥料,影响农作物的正常生长,甚至导致作物的死亡,造成减产;另一方面又是传播病虫害的媒介。而且农田杂草的适应性比一般农作物的要强,繁殖能力也极强。因此,防除田间杂草成了科学种田的一项重要内容。采用人工除草的方式不仅耗时长,而且效率也较低,很难适应现代农业规模化生产的需要。使用除草剂是目前比较有效、而且最节省劳力的方式。除草剂的种类很多,理化性质相差较大。常见的种类有苯氧羧酸类,如2,4-d等;酰胺类,如草毒死;联吡啶类,如百草枯等;取代脲类,如敌草隆等;氨基甲酸酯类,如苯胺灵等;均三氮苯类,如西玛津等;二苯醚类,如除草醚等;氯代烷基酸类,如茅草枯;吡啶羧酸类,如毒莠定等。
绿色食品标准中禁止使用2,4-d类的除草剂和二苯醚类除草剂,如除草醚等。其他允许使用的除草剂则只能在粮油作物、茶树等作物上使用,在蔬菜生长期是禁止使用的,因为蔬菜的生长期短,使用除草剂可能造成蔬菜中农药残留超标。但是在蔬菜育苗前的土壤处理和发芽前处理是可以使用部分除草剂的。
1.选择性除草剂。
该除草剂在一定剂量范围内使用,可以有选择地杀灭某些有害植物,且种植物都安然无恙。在作物与杂草并存时正确使用,可以只杀灭杂草而不伤害作物。
2.灭生性除草剂。
此类除草剂对所有植物均有灭杀作用,它们不分敌友,将作物与杂草统统杀死。如克无踪、五氯酚钠、草甘膦等。此类除草剂主要用于休闲田、空闲地的灭草。
此类除草剂可利用位差选择法、时差选择法和定向喷雾,可以在作物生长期使用。
(1)位差选择法。如在水稻插秧后3天~5天,撒施五氯酚钠毒土,五氯酚钠吸附于地表,能杀死浅层萌发的杂草,而对耕层中的秧苗根系无损害。
(2)时差选择法。如在作物播种前喷施草甘膦,草甘膦与土壤接触后即失效,待1天~4天后再播种,则对播种作物安全无害。
3.触杀型除草剂。此类除草剂只伤害植株接触到药剂的部位,对没有接触到药剂的部位无影响,如克无踪、敌稗、除草醚等。
4.内吸传导型除草剂。此类除草剂可被植物的根、茎、叶吸收,并迅速传导到全株,从而杀灭有害植物,如草甘膦、盖草能、稳杀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