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没有结案的刑事案件,可以进行民事诉讼吗?

2025-01-28 03: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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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安局没有结案的刑事案件,被告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但如果当事人在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以后,没有提起的,则需要在刑事判决生效后才能够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若是存在人身伤害性质的,则应该自伤害发生之日起不超过一年的时间内提起。
法律分析
刑事案件后,被害人提起民事诉讼流程为:1、向有管辖权、审判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递交刑事判决书、民事纠纷起诉状,其提交的起诉状内容要有原被告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年纪大小、居住地址、所属职业、所在工作单位的名称等信息,还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起诉人提出该诉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除此之外,还需载明搜集到的证据材料以及当事人得到证据的来源渠道,若是有证人的,需记载好证人的详细个人信息,如其姓名、居住地等;2、法院作出受理决定,予以起诉人受理立案回执,起诉人在收到回执之日起的七天内,到其指定的银行预先交纳案件受理费用;3、立案之日起的五天内,人民法院采取直接、委托、邮寄、转交、公告送达等方式通知被告答辩,要求被告签收起诉状副本、法院传票等诉讼文书;4、人民法院进行排期,在开庭前的三天通知双方当事人具体的开庭时间、地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回答2:

可以启动民事诉讼,具体的民事程序是否会因为需要以刑事案件审结为条件以法院裁决为准,如果需要的话,法院会下发裁定,裁定中止案件审理。刑事案件的审结时间虽然有时间限制,但在实践中很难把控。唯有等待!

回答3:

被害人选择刑事,还能提起民事诉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