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题意可知:
货车的速度是客车的5分之4,则两车相遇时,货车行了全程的9分之4,又货车行了全程的4分之1后,再行28千米与客车相遇,则这28千米占全程的9分之4-4分之1,所以全程为:28÷(9分之4-4分之1)千米。
解:28÷(9分之4-4分之1)
=28÷36分之7
=144千米
答:甲乙两地相距144千米.
求采纳
解1/(4/5 1)=5/9.所以客车与客车相遇在5/9的地方,货车就行了4/9的路程相遇的,设总路程为X,列出方程1/4X 28=4/9X,解得X=144,所以总路程为144千米.望采纳!
这是小学问题?我初中都不会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