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合法程序选举产生的村长、主任不需要政府任命,只由选举委员会当天公布选举结果,把有关资料整理建档并报送乡(镇)、县政府和民政部门备案。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阻止行为都是违法的。遇到这种阻止行为可以直接向县换界选举指导委员会或县纪委反映。
村长是村民普选选出来的,镇政府宣布任命村长是违反村民自治原则的违法行为。
我们村村长是镇里人命的!村里选的镇里不承认,上一届村长是堵村委门口,不选他不让进!两届了!这一届村长有钱有关系,没人出这个头!这世道还有天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