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员工追究公司的责任,公司追究药品公司的责任,对员工来说,是公司的问题,公司解决了员工的问题后,再追究药品公司的责任。这是我个人的看法,欢迎指正。
员工不可能告药品公司的,所以只能告公司,而公司再找药店的麻烦.公司会说不是自己公司拿的药,所以你要告公司就一定有一定的证据,这是最关键的一点,首先你要证明你是公司的人,这是很多公司逃避的方法之一,有一证明你是本公司的人还得证明你吃了他的药,你有了证据就可以告到公司了,但你要想好,你告公司就可能意味着你可能失去这份工作!三思,如果不是太大的问题就私了,大问题就得动用法律了!
如果是你的想要的答案就采纳吧!^_^
我想如果有以下几方面,公司应该不承担责任1.药是在有效期内2.药是非处方药3.是你自己的自愿行为
第一要做的就是配合公司找“经销商”!
哪要看看是在哪种情况下吃公司的备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