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顿运动定律是由艾萨克·牛顿在1687年于《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一书中提出的,其中包括牛顿第一运动定律、牛顿第二运动定律和牛顿第三运动定律三条定律。[1] 第一定律说明了力的含义:力是改变物体运动状态的原因;第二定律指出了力的作用效果:力使物体获得加速度;第三定律揭示出力的本质:力是物体间的相互作用。
牛顿运动定律中的各定律互相独立,且其内在逻辑符合自洽一致性。其只适用于质点、惯性参考系以及宏观物体的低速运动。牛顿运动定律阐释了牛顿力学的完整体系,阐述了经典力学中基本的运动规律,在各领域上应用广泛。
牛顿运动定律是由艾萨克·牛顿在1687年于《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一书中提出的,其中包括牛顿第一运动定律、牛顿第二运动定律和牛顿第三运动定律三条定律。第一定律说明了力的含义:力是改变物体运动状态的原因;第二定律指出了力的作用效果:力使物体获得加速度;第三定律揭示出力的本质:力是物体间的相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