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任何事情,都要讲究一下完美!
打个比方。我在一家店里上班,刚上班的时候老板说,你要交押金! 做满半年,退你! 可是我只做了一个月多一点! 我给老板讲,要回去。理由很多,只要能说服他。老板接受了。走的时候老板说,想回来的时候,随时找我。 当我在外面转悠了一个礼拜! 我又告诉老板,我想回去。老板同意了。但是回去的时候对老板说,可能只做一个月!老板没说什么,只是说先做着。 然而我没做一个礼拜,又对老板说,老板我要走了。老板说,你来之前已经告诉我了,你可以走!工资的事放心好了。 呵呵! 最后的事你应该知道了。
其实我并没有离开! 只是当你接触到一个环境的时候。一定要和同事和领导的关系搞好! 这样的话,才不会出现你这样的情况。假如你现在真的去告他们了。又有什么用呢?
现在什么社会你又不是不知道。很少人管这样的事。因为在他们眼里,这不算什么事,如果你那的老板在当地混的也有头有脸的。你更没办法了。
人心都是肉长的! 好好给老板讲! 能做的话,继续做,不能做的话,就换!换之前一定要找一个比这店更好的工作! 千万别和领导争吵! 你如果遇见很麻烦的事情,你不妨换位思考一下!!当你是别人的麻烦的时候,你该对别人怎么样! 事情总有解决的原因!!!
实习期是有工资的,即使没有签合同,也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如果不给工资,可以到当地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他们会为你做主的.
可以打当地劳动局的电话。
花三毛钱,打个电话,劳动局或者报社,这种事情现在很好解决。
三毛钱的事情。
胆子大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