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避制度的意义在于:
一、从法律上为司法机关清正廉洁创造有利条件。
二、有利于杜绝不正之风。
三、有利于建立健康的组织人际关系,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理监察事项的监察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监察对象、检举人及其他有关人员也有权要求其回避:
是监察对象或者检举人的近亲属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的;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办理的监察事项有利害关系的;有可能影响监察事项公正处理的其他情形的。
本条是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规定本条的主要目的是确保监察工作客观、公正、合法,树立监察机关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
扩展资料:
监察人员实行回避的类型有两种:
1、自行回避,即监察人员知道自己具有应当回避情形的,主动向所在机关提出回避的申请。
2、“监察对象、检举人及其他有关人员也有权要求其回避”,主要是指监察人员明知自己应当回避而不自行回避或者不知道、不认为自己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因而没有自行回避的,监察对象、检举人及其他有关人员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对于监察人员应当回避而拒不回避的,监察机关要对其进行提醒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依照法律法规处理。
参考资料: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监察法释义(58)】回避制度的规定
1、有利于公务员公正地履行职责;
2、有利于保护公务员的健康成长;
3、有利于发挥全社会对公务员的监督。
我国《公务员法》中的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等相关规定,进行细化,使之成为可操作的刚性规范。对回避的范围、内容、形式都做出详尽规定,力求回避制度做到尽善尽美,不让腐败分子有机可乘,也还老百姓一个明明白白。
扩展资料:
回避制度是我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一项重要制度。回避政策应该随时代发展与时俱进,做出相应及时的调整修改,变得更严、更细。官员子女火箭提拔的集中爆发,引发了社会上一次又一次的忧虑到甚至有点愤怒。由于缺乏法律制度的硬性约束,一些火箭提拔完全可以合法地规避“回避制度”,老百姓觉得特别无奈。
破格提拔优秀青年干部是落实党中央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国家现代化建设事业客观存在的迫切需要。人们不反对破格,真正忧虑的是:袁慧中既然“为人母”,又如何“为人民服务”;是因为父母的“能力”而提拔,还是真的自己有能力。袁慧中其父虽在公选过程中按照程序进行了回避,但是我相信所有的人都明白,有一种影响是无形的,特别是在徐韬、常骏生、江中咏等被免职的舆论氛围中,这是一个很自然的联想过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务员回避制度
参考资料: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干部选拔不能“回避”回避
建立公务员回避制度具有重要意义:(1)有利于公务员公正地履行职责;(2)有利于保护公务员的健康成长;(3)有利于发挥全社会对公务员的监督。 对维护政府的良好形象和公务员队伍的廉政建设也有重要意义。
对于预防职务犯罪,预防任人唯亲,提高社会的公平公正等方面都有巨大的现实意义。
公务员回避是指通过对公务员所任职务、执行公务和任职地区等方面作出限制性规定,减少因亲属关系等人为因素对公务活动的干扰,保证公务员公正廉洁地履行公职的法律制度。公务员回避包括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和公务回避三种。
建立公务员回避制度具有重要意义:(1)有利于公务员公正地履行职责;(2)有利于保护公务员的健康成长;(3)有利于发挥全社会对公务员的监督。 对维护政府的良好形象和公务员队伍的廉政建设也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