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拖车是不允许向当事人收取拖车费的。交警依法拖车,包括在保管的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费用都是不收费的。如果在车辆被交警部门被扣押的过程中,因保管不当对车主造成损失的,交警部门还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如果是机动车出现故障或是发生交通事故后,为及时疏通道路、避免道路堵塞,请拖车服务公司拖车的,则可以收取拖车费,通常,拖车费由基本公里数拖车费和超基本公里数后的拖车费组成;另外,也有吊车费,卸车费,等候费等其他费用。
以下情况下交警是可以拖车的:
1、有人受伤了;
2、事故无法现场处理或需对车辆进行鉴定的;
3、车辆无人看管,妨碍交通的;
4、碰撞导致无法行驶的;
5、司机涉嫌酒驾;
6、无证驾车;
7、无法当场提供强制保险证明或车辆检验合格证的。
交警拖车处理方法如下:
1、处理资料和程序。带身份证、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到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处理。缴纳罚款,开具放车单。到停车场取车。
2、处罚标准:依据《交通法》90条的规定,处200元以下罚款,一般是100元。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1的规定,记3分以下,一般不记分。拖车费用。停车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 执法扣留车辆是根本不允许收所谓的停车费的。交警暂扣车辆是正常的执法行为,由扣车产生的费用属交警队正常执法支出,车主没有义务为交警的委托行为付费。交警处理完违章后,应原封不动地将车交给车主,法律没有规定车主还要付费,让车主交停车费于法无据。